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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0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凌金松先
生、李宏量先生、黄咏群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3 月 7 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凌金松,男,汉族,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0 年 12 月至 2001 年 9 月在武警浙
江总队服役,2001 年至今历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监事会主席,同期至 2007
年 10 月止担任皮管委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并兼任海宁中国皮革
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及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凌金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49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李宏量,男,汉族,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海宁中
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0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
任、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
    李宏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黄咏群,女,汉族,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
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并兼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海宁皮革城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黄咏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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