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河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基本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青岛恒佳将根据其发展状况与资金使用计划,审慎
使用该笔授信额度。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04%,被担保人青
岛恒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88.27%,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经济开发区前湾港路 628 号
注册资本: 肆仟壹佰叁拾捌万肆仟肆佰陆拾柒元叁角零分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丁金铎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汽车零部件、
电视机、烤箱、吸排油烟机、电磁炉、微波炉、燃气灶具、咖啡机、
电子衣柜极其模具的研发、加工、制造、批发;整体厨房、复合材料
建筑模板的设计、研究、生产、批发及售后服务;汽车技术设计;电
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上述产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口证后方
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财务状况(单位:元)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6,594,317.13 319,363,709.98
负债总额 332,417,296.24 274,242,141.24
流动负债总额 323,351,709.81 264,460,850.63
净资产 44,177,020.89 45,121,568.74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3,534,995.86 531,427,227.27
利润总额 -944,547.85 3,075,517.33
净利润 -944,547.85 3,571,394.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岛恒佳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基本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壹年,全部
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青岛恒佳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青岛恒佳生产经营流
动资金的需要,目前青岛恒佳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
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
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7年3月3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总额为8.69亿元,占2015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2.83%,无逾期
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公司
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