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放弃优先认购
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信通”)本次
增资,有利于版信通拓宽业务渠道,符合版信通长远战略布局。
2、公司同意版信通以进场公开挂牌方式征集投资者增资并放弃本次增资的
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
3、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版信通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北京版信通技
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锦萍 罗 炜 周贤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