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3月03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赵佳生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72号),批复主
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赵佳生发行48,665,729股股份、向赵燕萍发行6,080,235
股股份、向刘萍发行6,080,235股股份、向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58,394,1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8,313,68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并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