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
自 2017 年 2 月 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3 日、2017 年 2 月
10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06)。
后经与有关各方论证核实,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开市时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
停牌,并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8)。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
下”),交易对方为与公司无关联的易点天下的部分或全部股东,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购买易点天下的股
权,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易点天下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易点天
下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务。
4、目前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事项,并就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做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积
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5、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7 年 1 月 26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万股)
1 庄浩 3,981.25 34.32 人民币普通股
2 庄澍 1,531.25 13.20 人民币普通股
3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1,500 12.93 人民币普通股
4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75 7.54 人民币普通股
5 张和平 306.25 2.64 人民币普通股
6 贺静颖 306.25 2.64 人民币普通股
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
7 200 1.72 人民币普通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李葛卫 60 0.52 人民币普通股
9 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36 0.31 人民币普通股
10 郭冬焱 16.77 0.14 人民币普通股
(2)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万股)
1 李葛卫 60 0.52 人民币普通股
2 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36 0.31 人民币普通股
3 郭冬焱 16.77 0.14 人民币普通股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通
4 16.08 0.14 人民币普通股
2-2 号单一资金信托
5 肖保国 15.22 0.13 人民币普通股
6 刘飞跃 14.27 0.12 人民币普通股
7 刘建强 13.70 0.12 人民币普通股
8 王保莺 12.97 0.11 人民币普通股
9 王雪芬 12.65 0.11 人民币普通股
10 庞晓曦 12.50 0.11 人民币普通股
二、延期复牌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3 月 3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重组方案
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
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承诺事项
公司计划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计划于 2017 年 4 月 3 日前披露符
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
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4 月 3 日开市
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
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
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
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