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结合资本市
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
进行调整。
本次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7 月 28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9.50 元/股。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的均价的 7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
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
后 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
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
后 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26,315,788 股。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269,589 股。
三、发行对象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实
业”)、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安信息”)、深圳市国
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深圳智胜高新科技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胜高新”)。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数量(股)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数量(股)
1 万胜实业 400,000,000 42,105,263
2 瑞安信息 400,000,000 42,105,263
3 国晟能源 300,000,000 31,578,947
4 智胜高新 100,000,000 10,526,315
合 计 1,200,000,000 126,315,788
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取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募集资金增资标的公司投前估值和增资金额
调整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各认购对象股票认购数量按协商结
果另行调整。
如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股票份额的,在
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其他认购对象有优先认购该份额的权利;有多个认购对
象同时提出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瑞安信息和万胜实业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 40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量
分别不超过 36,756,529 股;深圳贝尔高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
尔高新”)和智胜高新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 20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量分
别不超过 18,378,264 股。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
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各认购对象股票认购数量按协商结果另
行调整。
如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股票份额的,在
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其他认购对象有优先认购该份额的权利;有多个认购对
象同时提出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投向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 具体实施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增资控股安明斯 智能社区楼宇对讲设备及系统平台
1 82,513.38 80,000.00
66.67%股权项目 建设项目
运动体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及研发
2 自建项目 41,398.95 40,000.00
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123,912.33 120,000.00
上述项目将在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智能社区楼宇对讲设备及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扣除公司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安明斯自筹资金投入。运动体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扣除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公司
自筹资金投入。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项目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通过增资控股安明 智能社区楼宇对讲设备及系统平台
1 82,003.08 80,000.00
斯 55%股权后在数 建设项目
序 募集资金拟
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项目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字生活实施
运动体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及研发
2 自建实施 41,398.95 40,000.00
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123,402.03 120,000.00
注:智能社区楼宇对讲设备及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由公司向安明斯投资不超过 80,000
万元,包括公司向安明斯增资不超过 6,160 万元和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 73,840 万元,再由安
明斯向数字生活进行投资。
上述项目将在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智能社区楼宇对讲设备及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扣除公司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安明斯和数字生活自筹资金投入。运动体验线上线
下销售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扣除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后的
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述调整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除
上述内容外,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他内容无实质
性变化。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