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十时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一楼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
4.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现场实到监事 3 名。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的方式,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北京望京 SOHO 办公房产的实际情况,公司使用 3980 万元自有资金置换
北京望京 SOHO 办公房产投资项目中支出的 3980 万元超募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
效盘活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置换完成后,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积极寻
找新的投资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相
应程序予以审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