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8年4月1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芳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和误导性陈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公正、客观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公司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奉公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章程及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监督和检查,认为2007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2006年新颁布会计准则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或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措施,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董事会在做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1,640,242.55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25,998.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129,205.2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06年度股利18,720,748.8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0,922,700.22元。根据公司2008年生产计划安排,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技改及环保治理等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决定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