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07年度,公司从关联方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购进价值7349万元、64万元的钛精矿,从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价值15202万元的钛白粉,价值5294万元的高钛渣,向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价值2,259万元的钛白粉。
二、预计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2008年总金额
购买原材料—钛精矿 9,600
采购原材料 全年合计:
攀钢集团钛业
购买原材料—高钛渣 4,050 47,650
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产品 购买产品—钛白粉 34,00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
企业类型:攀钢集团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天旺
主营业务范围:钛白粉、钛铁矿粉、硫酸亚铁、铁红、铁合金、铁粉、钻金属及化合物、硫酸、高钛渣加工、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粉末冶金制品、化工技术服务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公司关联关系图示: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全资子公司 (参股25.37%)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以购销合同约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购买、销售产品等,均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本公司生产钛白粉产品的主要原料是钛精矿和钛渣,通过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与攀钢集团公司钛资源和营销网络的整合,稳定公司原材料供货渠道和进一步拓展市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以上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是公允合法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交易行为相对独立,互不存在依赖或被其控制情况。
4、以上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天旺、方平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全票通过。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中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与之签订合同,其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八、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钛精矿、高钛渣和钛白粉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独董签名:翁宇 刘星 罗宪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