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程跃博士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创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程跃博士关
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增持股数 均价 总金额 占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万股) (元) (万元) 比例(%)
北 京 金色 摇篮 教 育科 2017.2.24 157.00 14.00 2,198.00 0.19%
程跃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2.27 1,271.02 14.00 17,794.28 1.50%
- - 合计 1,428.02 14.00 19,992.28 1.69%
二、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62.37 0.90% 2,190.39 2.58%
程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2.37 0.90% 2,190.39 2.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增持方式
程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四、其他说明
1、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新余市天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新余资产”)、程跃、岑艳等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购买北京金色摇篮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公司需向新余资
产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8.56143 亿元,其中,人民币 3.20234 亿元(以下
简称“借款”)股权转让款通过签署借款协议的方式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收购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
《收购协议》约定: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威创股份未发布相关发行股份
计划预案,则威创股份应于 6 个月内筹措资金向新余资产或承继其债权的第三方
(仅限于程跃、岑艳)支付全部剩余款项,程跃、岑艳或新余资产应于收到款项
后 3 个月内全部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购买威创股份股票。
2016 年 1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提前归还
了人民币 1.20234 亿元给新余资产指定的债权承继方程跃,截至 2016 年 2 月 22
日,程跃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了公司股票 7,623,700 股,成交总金额为
1.20233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与新余市天足资产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方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约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4)、2016 月 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程跃购买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6)。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鉴于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以及综合考虑非公开发行启
动所需的时间,因此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将剩余的人民币 2 亿元借款归还给新余资
产。
2017 年 2 月 3 日,新余资产将剩余的人民币 2 亿元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
程跃承继,据此,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向程跃支付了人民币 2 亿元。程跃基
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期望成为公司战略股东与公司共同协力发展幼教事业,以
及履行《收购协议》中关于购买威创股份股票的约定,程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
成了本次增持。本次增持后剩余的约 7 万元人民币程跃将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前
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购买威创股份股票。
依照《收购协议》的约定,程跃本次增持的威创股份股票的锁定期不短于收
购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期后五个月(即 2019 年 5 月 31 日)且完成业绩补偿之日。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