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25日(星期二)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兴亮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受托人共8人,代表股份400942017股,占公司总股本56000万股的71.6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大会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董事会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094201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监事会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094201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4526.54万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定公益金,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47.56万元,加上2001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14171.36万元,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18.92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在2001年年报中的承诺,按照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5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总额为8400万元。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094201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094201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003年会计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094201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配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目前配股申请材料尚在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根据《公司法》、《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将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配股预案》的有效期延长一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0942017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