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恩股份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
国恩股份的控股子公司青岛益青药用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青胶囊”)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合作方名称 中国银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首笔委托理财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25 日
最后一笔委托理财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9 日
最后一笔委托理财终止日 2017 年 1 月 17 日
委托理财金额(滚动累计) 6,700.00 万元
报酬确定方式 浮动利率
实现损益情况 45,793.83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益青胶囊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了相关的
资金安排,未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也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益青胶囊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其管理层继续沿用了原有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出了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决策;2016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2017 年 2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补充确认
上述事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7 年 2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确认益青胶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补充确认。
(二)本次益青胶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未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未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同意确认国恩股份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事项。
(以下无正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文雯 刘雁冰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