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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恩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所
聘请的会计师等人员交谈与沟通,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内部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
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98.67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2,200.00万元,间接发行费用598.67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32,141.33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5QDA20054号《验资报
告》验证。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国恩股份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青岛国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国恩股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由于
公司聘请了兴业证券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
2016年5月9日,国恩股份、兴业证券与上述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919,843.83元,国恩股份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558,720.03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83,787.39元,截
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为17,644,911.1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17,137,472.05
余额(人民币/元)        利息收入                                 507,439.14
                         合计                                   17,644,911.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国恩股份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321,413,312.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558,720.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4,275,840.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 截止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
                                   变更项       总额              (1)           金额               金额(2)      末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到预计   可行
                                 目(含部                                                                           进度     期                          效益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分变更)                                                                          (%)                                          否发
                                                                                                                   (3)=                                          生重
                                                                                                                  (2)/(1                                          大变
                                                                                                                      )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8000 吨改性塑料项目          否       139,472,400.00    139,472,400.00    36,278,215.55      132,254,160.65   94.82    注1        22,080,668.12 不适用       否
年产 1400 万件高效低噪空调风叶
                                   否       135,495,200.00    135,495,200.00    29,280,504.48      125,575,980.25   92.68    注1         9,510,366.82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6,445,700.00     46,445,700.00                 -      46,445,700.00 100.0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321,413,300.00    321,413,300.00    65,558,720.03      304,275,840.90    -        -         31,591,034.9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注 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 28000 吨改性塑料项目及年产 1400 万件高效低噪空调风叶项目部分工程及设备达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转至固定资产,对应项目部分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400 万件高效低噪空
                                 调风叶项目”中的年产 400 万件高效低噪空调风叶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长兴经济开发区白溪大道 188 号。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施地点之专项核查意见》,并进行公告。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年来业绩稳定增长,战略客户海信、美的、惠
情况
                                 而浦、海尔、冠捷等的销量明显提升。公司总部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主要辐射的战略客户为海信、海尔、冠捷等,
                                 主要供应产品种类为空调风叶类产品、其他空调类塑料制品、冰箱类塑料制品、洗衣机类塑料制品、电视机类空调制品及改性塑料粒子;公司长
                                 兴分公司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溪大道 188 号,主要辐射的战略客户为海信、惠而浦、美的等,主要供应产品种类为空调风叶类产品、其他
                               空调类塑料制品、洗衣机类塑料制品等。随着客户需求量的上升,长兴分公司辐射的战略客户对空调风叶类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为降低运输成
                               本,保证及时供货,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便利综合服务,公司决定将“年产 1,400 万件高效低噪空调风叶项目”中年产 400 万件的实施地点变更至
                               长兴分公司,即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溪大道 188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本年未发生。
情况
                               根据 2015 年 7 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5QDA20056 号),
换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投入“年产 28000 吨改性塑料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8,747.55 万元,投入“年产 1400 万件高效低噪空调风叶项目”
                               的自筹资金为 8,306.87 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054.4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部分仍作为银行存款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存在。
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7QDA20046
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国恩股份“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国恩股份
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6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国恩股份严格执行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恩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文雯        刘雁冰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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