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36,613,955.3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 到 20 % 。 按 照 公 司 2016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3,591,988.39 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33,021,966.95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
转的未分配利润 187,353,903.67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已
发放的现金股利 15,872,000.00 元,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合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04,503,870.62 元人民币,资本公积余额 162,446,054.8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
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定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8,72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872,000.00 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