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国贸”)第八届董事
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7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6,200 万元的价格范围内,参与发起设立厦门黄
金投资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及实施具体操作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11 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购买办公场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价格
范围内在香港购置办公场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置及后续相关事宜。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上述 2 个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均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结果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并告知了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针对上述议案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出
具了独立意见,海通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
了相关资料。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是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
要所进行的投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
了相关资料。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而进
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
了相关资料并经过我们的认可,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也就有关问题向公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
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
海通证券核查意见:厦门国贸此项关联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各出资人根据
出资额享有相应比例的股东权益。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厦门国贸本次关
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书;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