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书》,现将有关情况提
示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累计减持股份 22,09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共同增持公司股份 3,396,2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在此期间,由于公司出现了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增减总股本的情况,导致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所持股份
比例被动稀释 2.03%。综上所述,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持股比例由 35.81%降
至 30.48%,累计降低 5.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主动减持变动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王东辉 大宗交易 2015 年 6 月 1 日 70.00 3,800,000 0.9509%
王东辉 大宗交易 2017 年 2 月 16 日 18.00 18,299,000 2.8782%
合计 22,099,000 3.8291%
(二)增持变动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比例
(元/股) (股)
华泰远见 11 号
王东辉、 2016 年 7 月 11
集合资产管理 26.21 3,396,246 0.5338%
吴敏 日-7 月 13 日
计划
(三)公司总股本变化被动稀释变动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部分 52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1 月 19
日,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9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9,109,107 股增
加至 399,629,107 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变动情况
王东辉 94,405,262 23.6232% -0.0308%
吴敏 48,508,006 12.1383% -0.0158%
合计 142,913,268 35.7615% -0.0466%
2、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03,400 股回购注销完成。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9,629,107 股减少至 399,225,707 股,王东辉、吴敏
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变动情况
王东辉 90,605,262 22.6952% 0.0229%
吴敏 48,508,006 12.1505% 0.0122%
合计 139,113,268 34.8458% 0.0351%
3、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4,934,695 股并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99,225,707 股增加至 424,160,402 股,王东辉、
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变动情况
王东辉 90,605,262 21.3611% -1.3341%
吴敏 48,508,006 11.4362% -0.7143%
合计 139,113,268 32.7973% -2.0484%
4、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424,160,40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424,160,402 股增加至 636,240,603 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不变,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变动情况
王东辉 135,907,893 21.3611% 0.0000%
吴敏 72,762,009 11.4362% 0.0000%
合计 208,669,902 32.7973% 0.0000%
5、2016 年 8 月 16 日,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71,075 股回购注销完成,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36,240,603 股减少至 635,769,528 股,王东辉、吴敏
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变动情况
王东辉 135,907,893 21.3769% 0.0158%
吴敏 72,762,009 11.4447% 0.0085%
王东辉、吴敏通过资
3,396,246 0.5342% 0.0004%
管计划间接持有
合计 212,066,148 33.3558% 0.0247%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完成后,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督促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人曾作出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做出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2011年12月2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4年12月20日到期,
已实际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及其配偶吴敏女士本次
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2)王东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还在继续履行中,本次减持股
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高管计划增
持公司股票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承诺如下:
1)承诺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8,900万元,截止2016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
东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完毕公
司股份,增持金额89,001,227.72元,并承诺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该增持股
份。上述承诺已于2017年1月13日到期,已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王东辉先生严格遵守承诺。2)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
票。上述承诺已于2016年1月7日到期,已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严
格遵守承诺。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