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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2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25 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宜化”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
关议案。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2017]第 5 号公告)、《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对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
则、发行数量进行调整。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
原则、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调整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 1 -
   2、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按以下原则确定的价格
(即发行底价):
    (1)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6.54 元/股;
    (2)公司 2015 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 7.47 元/股;
    (3)公司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按以下原则确定的价格
(即发行底价):
    (1)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公司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数量
   本次修订前: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不 超 过 238,364,123 股 ( 含
238,364,123 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
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 2 -
897,866,712 股的 20%,即 179,573,342 股(含 179,573,342 股)。若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
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相关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修订事项外,预案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修订
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宜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湖
北宜化 2017-01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 3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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