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目前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 的相关问题仍需相关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因此,公司暂不能形成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无法按期复牌。我们同意公司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 牌。 (以下无正文)
万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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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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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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