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在银行等 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所以,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独立董事:符启林、靳庆军、詹伟哉 日期:2017 年 2 月 23 日
南玻A: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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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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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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