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03)。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上述两份公告有误,现对公告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原文:
公司定于 2017 年 3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0 号天伦王
朝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公司与珠
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更正后:
公司定于 2017 年 3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789 号珠海格
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
于公司与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3)
原文: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0 号天伦王朝酒店二楼会议
室
更正后: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789 号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五楼会议室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对此工作失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
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