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再生水”)提供委托贷款 3,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委托贷款将用于铁岭再生水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铁岭再生水成立于 2008年 3月;注册资本:1,6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张少华;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园艺村马蓬沟;经营范围:中水利用。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铁岭再生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9,754.03 万元,净
资产 4,102.97万元;2016 年 1-12月营业总收入 1,410.26万元,净利润 407.56
万元。
截至 2017年 1月 31日,铁岭再生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9,414.83万元,净资
产 4,073.26万元;2017年 1月营业收入 45.94万元,净利润-29.71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岭再生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290,492.47万
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2月 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