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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21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9时在公
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
知于2017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振宇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江阴清华泡塑机械有限公
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更全面地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经过详细的讨论并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后,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侯
树亭、肖洋持有的江阴清华泡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塑机”)100%
股权,清华塑机整体预估价值为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经
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值最终确定;如经评估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超出人民
币1,000万元的,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作调整。本次收购完成后,清华塑机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占全体董事
人数的0%;0名反对,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江阴清华泡塑机械有
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江阴新设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自然人周惠芬在江阴共同投资设立
一家控股子公司“江阴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新能源”,具
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
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周惠芬以自有资金出资9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45%。设立后,海达新能源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领域用新
材料业务。同时,拟委派钱振宇、贡健为海达新能源董事,拟委派陈敏刚为海达
新能源监事。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占全体董事
人数的0%;0名反对,占全体董事人数的0%。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江阴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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