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
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
路特 1 号光谷软件园 D1 栋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丹军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名(暂缺 1 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 8 名,
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 9 人为董事候选人:1.刘丹军;2. 郑文舫;
3. 卢胜;4.袁疆;5.王鸣;6.王栎栎;7.王清刚(独立董事候选人);
8.朱征夫(独立董事候选人);9.张秀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
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不会出现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
形。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第九届董事会关于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
会分两组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科学严谨决策,并
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帮助公司发展,全面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由衷感谢各位董事在工作上的杰出贡献,并对各
位敬业精神表示敬意。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
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21 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刘丹军先生,1955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最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子公司华山宾馆、
汉金堂公司、克旗三特旅业公司、梵净山旅业公司董事,华山索道公
司、武夷山公司、田野牧歌俱乐部公司、三特伊欧斯户外运动公司董
事长;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本公司
副董事长、总裁。与公司副总裁刘丹文是兄弟关系,除此,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28,970 股,占公司总股份
数的 0.093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文舫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最近五年主要工
作经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
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卢胜先生,1969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
位,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富乐顿分校经济管理访问
学者,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客座
教授。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历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发展计划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发展改革局局长,武汉东湖国
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创新办主任,武汉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武汉市江夏区委常委、副区长,武汉光谷联
合产权交易所(湖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与本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疆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
历: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负责人;历任武
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执行副经理,武汉左岭新城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商投资部副部长、部长。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鸣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最近五年
主要工作经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晟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汉当代清
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王栎栎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最近五年主要工
作经历: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子公司海南索道公司董
事长、三特爱乐玩公司董事长、浪漫天缘公司董事、猴岛公园董事、
三特伊欧斯户外运动公司董事;历任公司董秘处主任,武汉当代科技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
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清刚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系主
任,兼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理事、武汉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准则
委员会委员;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征夫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法学博士。最近五年主要工作
经历: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兼任广州广
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大学董事会董事;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秀生先生,1951 年 12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最近五年
主要工作经历:现任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主要从事经济学基
础理论、经济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研究与教学。2013 年 4 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