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丁九如先生于 2016年11月16日向董事会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及时召开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由董事程细宝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详见 公司2016年11月21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8))。 鉴于董事程细宝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三个月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自2017年2月19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 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为止。公司将尽快按 照有关规定聘任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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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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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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