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与股权分置
改革有关重大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01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之前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
复(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7-005)。
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公司无法在2017年2月10日前完成回复。
2017年2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延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7-006),拟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工作并披露。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有关事项的核实、查证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
2017年2月17日之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故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将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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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