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询问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收 到宁波证监局甬公司询问函 2017 年 4 号《上市公司询问函》以下简称“询问函”), 要求公司督促股东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必信”)核实其 实际控制人,并说明其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前十大股东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按照问询内容督促银必信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收 到其回复,现就其回复的核实情况披露如下: 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银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 银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秦博先生。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除其以外的前十大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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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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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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