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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17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
定,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 2016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
利益。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16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程序,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论,
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独立
董事 2016 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1、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
  张林            6              6              0           0           否
    2、投票表决情况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
意见。投票表决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在审议《关
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2、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在审议《关
于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
2015 年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
     3、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在审议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的议案》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数额和奖励方式,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充分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的,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贡献的肯定,
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
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薪酬方案。
    4、在 2016 年 8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6 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在审议《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
公司的发展策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
的最大化。
    (3)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工作,并同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5、在2016年8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2016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在审议《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在银行开立专项存储账
户,专门用于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6、在2016年8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2016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在审议《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议案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
-2019年)》的内容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
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
利于实现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共赢。
    (2)《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
-2019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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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在2016年8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在审议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时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等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
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3)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6、在 2015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单笔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用于购买
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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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加强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经常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和
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并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参观公司的生产车间与公司管
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
用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
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在任职期间,我们努力作到勤勉、尽责,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
而为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起到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17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
    最后,对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全体员工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述职人:
                                                                    张林
                                                           2017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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