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公
司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因自身资金需
求,计划在2017年2月3日-2017年8月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47,2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5%)。
2017年2月16日,公司接到电子集团告知函,其于2017年2月15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1,10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成都国腾 2017 年 2
大宗交易 17.36 1,100 1.98%
电子集团 月 15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17.36 1,100 1.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 总 股 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 比例
成 都 国 腾 合计持有股份 21,312 38.33% 20,212 36.35%
电 子 集 团 其中:无限售条 21,312 38.33% 20,212 36.35%
有限公司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
持信息披露》等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 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
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7-005)。
3、本次减持不存在遵守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情况。
4、本次减持实施后,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
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