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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1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
自 2017 年 2 月 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3 日、2017 年 2 月
10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06)。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核实,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
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
(星期五)开市时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
不超过 1 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3 月 3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开市时起复牌,同
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
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二、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并经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
表》;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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