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以书面或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到 5 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994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并已于2016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次
发行上市情况,同意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发行核准、注
册资本等条款进行相应完善。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完善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