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7 年 2 月 14 日以
通讯方式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杨颖韬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6 号)
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8,000 万元,总股本由 6,000 万股
增加至 8,000 万股。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同意对《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该章程作为正式的公司章程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向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