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决定如下: 一、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年度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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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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