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本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
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到,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到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466.56 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独立董事:王莉 周伟澄 金建海
2017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