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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08-03-2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1、公司对外担保
    2005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庐山缆车公司向九江市商业银行庐山支行借款98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05年3月17日至2008年3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到期后,庐山缆车公司按时归还了银行借款本息。
    2、子公司对外担保
    2005年6月6日,庐山东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谷公司)向九江市商业银行庐山支行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14日。经庐山缆车公司董事会批准,庐山缆车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007年6月29日,东谷公司与九江市商业银行庐山支行签定两份《借款合同》,一份借款300万元,一份借款100万元,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08年6月9日。经庐山缆车公司董事会批准,庐山缆车公司为上述两项借款与贷款行签定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为4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海南安泽旅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庐山缆车公司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2007年11月,东谷公司提前归还借款本金150万元,至报告期末银行借款金额为650万元。因此,至报告期末公司间接对外担保(不含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50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8%;至2008年3月16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
    东谷公司投资开发的“庐山老别墅”旅游景区已成为庐山风景区的亮点,2006年被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评为创新大奖。“庐山老别墅”景区经过几年培植经营效益逐渐上升。东谷公司不仅能按时支付银行利息,还在现金流充裕时主动归还本金。因此,庐山缆车公司的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独立意见
    根据上述说明,公司与子公司对外担保均能按照一定审批程序办理,担保数额能控制在公司承受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构成实质性影响。庐山缆车公司的担保,还未到保证期间,但要跟踪监督,注意防范风险。建议必要时由庐山缆车公司收购东谷公司的股权,既能化解担保风险,又使庐山缆车公司与东谷公司形成一体,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和规模效益。
    公司于2007年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细则》。公司认真执行《对外担保管理细则》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因对外担保而造成公司的损失。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  光
    夏成才
    张秀生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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