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提前五天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 9 张,实收 9 张,其中独立董事 3
张。董事长罗育德、董事陈金祖、陈繁华、秦里钟、吴悦娟、张淮和独立董事张建军、
汪军民、黄亚英参与了本次会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终止《AB 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于 2017 年 3 月 2 日(星期四)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
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702 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