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阎克伟先
生的通知,阎克伟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
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 号)。据该处罚决定书内
容显示,阎克伟及其控制的于庆新证券账户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阎克伟及其控制的于庆新证券账户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472,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1.18 亿股)比例为 6.33%,首
次超过 5%。2016 年 2 月 5 日,阎克伟证券账户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继续增
持公司股份 210,000 股,其本人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
7,682,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截至本公告日,阎克伟及其控制的于庆新
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82,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6.5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证券账户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股) (股) (%)
阎克伟 大宗交易 2016 年 1 月 29 日 18.9 1,050,000 0.88
于庆新 大宗交易 2016 年 1 月 29 日 18.9 2,000,000 1.70
合 计 - - - 3,050,000 2.58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证券账户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阎克伟 2,802,674 2.38 3,852,674 3.26
于庆新 1,619,349 1.37 3,619,349 3.07
合计 4,422,023 3.75 7,472,023 6.33
3、2016 年 2 月 5 日,阎克伟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1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阎克伟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证券账户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阎克伟 4,062,674 3.44
于庆新 3,619,349 3.07
合计 7,682,023 6.5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的股东阎克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后,
阎克伟控制的账户持股合计超过 5%。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阎克伟已编制《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阎克伟先生的《股份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