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
0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之前对其提
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7-005)以
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
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公司无法
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回复。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
询函》的回复工作,拟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工作并披露。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
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