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德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宏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设立后,投资公司将作为公司投融
资业务发展的主要平台。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控制的子公司)出资 125 万元与苏州骏骐顺达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继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苏州华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苏州华睿”),并作为有限合
伙人持有苏州华睿财产份额的 31.25%;同时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成立华睿天
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华睿基金”),
华睿基金的管理人为苏州华睿和天风天睿(或控制的子公司),华睿基金规模约
7.5 亿元,其中首期募集人民币不低于 25,000 万元,公司首期拟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华睿基金将以医疗健康领域的股权投资为主。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