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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3-2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3月27日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肖永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95,661,50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8.1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55,679,817.2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67,981.7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391,953.88元,本公司尚有可分配利润80,503,789.36元。
    公司拟按2007年末总股本250,637,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25,063,750元,剩余利润55,440,039.36元,滚存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250,637,5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到275,701,250股。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二○○八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1.表决情况:
    同意95,661,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桑群培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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