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就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90,242.34元,在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12,190,091.18元(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做调整后)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07,308.65元后,2007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592,842.51元。 因公司2007年度未分配利润基数较小,公司董事会决定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的决定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同意将上述有关事项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值清 杜文君 邓梅希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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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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