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不再聘请境外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不再聘请境外审计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无须单独聘请境外审计师按国际会计标准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同意自2007年度起不再聘请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值清 杜文君 邓梅希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不再聘请境外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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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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