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9:30—11: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路1002号宝安广场C座27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4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列席对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用公司2007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用公司2008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不再聘请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以上第1、3、4、5、6、7、8项议案详见议案详见2008年3月28日刊登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2项议案详见2008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08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和2008年4月18日上午9: 00—9: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四、其它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25507480
传真:0755-25507480
3、联系人:江疆、姚雯辉
五、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9:30—11:00在深圳市笋岗路1002号宝安广场C座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