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2016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
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
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
《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16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监事签名:
郭昕 夏炜
俞立峰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