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上午 13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
实际参会监事 3 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 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