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
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
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自 2017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相关方就资产购买方案进行磋商沟通,有关各
方及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资产购买事项所涉及的商务谈判及尽职调查工作。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
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13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首次披露停牌公告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或相关事项经论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
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