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17 年 2 月 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的问询
函》(上证公函【2017】01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问询函》全文如下: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3 日,因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你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截至 2017 年 2 月 13 日,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将届满 5 个月,期间未有披露实质性进展。现有如下事项,请你公司核
实并披露。
一、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停牌期间公司开展的具体工作,目前相关工
作的进展情况。请财务顾问就参与情况发表意见。
二、请你公司审慎评估停牌期间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如筹划的重大
事项无实质性进展或存在重大障碍,你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公司股票复牌;
复牌前,公司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之前,予以回复及
对外披露。
二、其他有关事宜
公司将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积极准备相关回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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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