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8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武 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发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0023号),内容如下: 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因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向你公 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请予以配合。 同日,公司收到股东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发来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0008号),内容 如下: 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因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企 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请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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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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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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