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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09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8 日 14:30 在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
路 66 号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启航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宗顺
先生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7 日至 2017 年 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7 日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1,374,7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5,188,382 股的 52.543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177,395,0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5,188,382 股的
51.390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979,6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5,188,382 股的 1.1529%。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共计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196,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5,188,382 股的 1.215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194,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009%;反对 1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9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6,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7150%;反对 179,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28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中航工业”)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逐项表决。中航工业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合计为 177,178,702 股。
    2.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5792%;反对 1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42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5792%;反对 185,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42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2 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5792%;反对 1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42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5792%;反对 185,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42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工业回避表决本议案,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77,178,702 股。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5792%;反对 1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42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5792%;反对 185,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42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张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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