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
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自然人朱清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将不再持有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马应龙出售其控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