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
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短期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 2016-050
号公告),同意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同时终止
前次审议通过的以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计划,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
《中江国际锐增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合同编号为中江国际
[2013 信托 779]第(1-295)号,出资 16,000 万元,购买 16,000 份信托单位。
产品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到期,收到信托收益 5,128,767.12 元,本金未赎回,用
于循环认购该产品(详见公司临 2017-004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七日